<p>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,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: (1)工资收入5000元: (2)赴外地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; (3)本月月末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0元: (4)住房出租收入4000元。 <img alt="" src="https://file.gaojiufeng.cn/learnAppQuestion/12/56/12562225befb87478cd3e8b6cd0dea81.png" style="width: 100%;height: auto;"><img alt="" src="https://file.gaojiufeng.cn/learnAppQuestion/38/61/3861d8ad96c40acbd1b2bd3c3f7f4339.png" style="width: 100%;height: auto;"> 王先生劳务报酬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()元。</p>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,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: (1)工资收入5000元: (2)赴外地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; (3)本月月末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0元: (4)住房出租收入4000元。 王先生劳务报酬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()元。

题目选项

A. 600
B. 700
C. 800
D. 1000

正确答案

C

题目解析

预扣预缴税款时,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;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,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%计算。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5000×(1-20%)=4000元<20000元,根据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,预扣率为20%,故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000×20%=800(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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